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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运输车辆“国四”排放标准正式面世
发布时间:2021-06-16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四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含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74号),批准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


 


  修改单中提出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排放控制要求还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同期,生态环境部还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73号),批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据相关信息所了解,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曾多次联合与生态环境部大气司进行交流,共同探讨“国四”标准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和协同发展的路线。



  伴随着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的面世,各大协会将尽快安排部署,组织宣贯和行业交流等配套工作,以保证工程机械行业顺利地从“国三”向“国四”排放阶段过渡。协会将和广大工程机械企业共同努力推动国家环保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实现工程机械行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做出新的贡献。